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聯合中央宣傳部、工業和信息化部、公安部、市場監管總局、國家廣播電視總局、國家新聞出版署、全國“掃黃打非”工作小組辦公室、國家版權局等共九部門,共同印發《關于加強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綜合治理的指導意見》(以下簡稱《意見》),旨在系統性地防范和治理算法濫用風險,維護健康有序的網絡生態環境。這一舉措標志著我國在互聯網技術治理,特別是算法應用監管領域邁出了更為堅實和全面的一步。
《意見》明確指出,當前算法技術作為互聯網信息服務的核心驅動力量,在提升服務效率、優化用戶體驗的也衍生出諸多風險與挑戰。部分平臺或機構利用算法進行“信息繭房”構建、大數據“殺熟”、操縱熱搜榜單、干擾社會輿論正常傳播,甚至將其作為不正當競爭、打壓競爭對手的工具,嚴重侵害了網民的知情權、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等合法權益,擾亂了市場秩序,影響了社會和諧穩定。
針對這些突出問題,九部門的聯合行動聚焦于幾個關鍵治理方向:
防范算法干擾社會輿論。《意見》要求,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應堅持正確導向,優化算法推薦規則,加強信息內容的人工審核與編輯,確保主流價值導向在信息分發中的引領作用。嚴禁利用算法推薦服務傳播法律法規禁止的信息,或操縱榜單、控制熱搜等手段進行輿論干擾或惡意引導,保障網絡空間信息傳播的客觀性與公共性。
遏制算法打壓競爭對手。監管部門將重點排查和打擊利用算法技術實施壟斷協議、濫用市場支配地位、進行不合理差別待遇(如“二選一”)等行為。要求平臺算法公開透明,不得通過技術手段設置不合理的進入壁壘或實施歧視性排序,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,保護各類市場主體特別是中小企業的創新發展空間。
再次,保護網民合法權益免受算法侵害。《意見》強調保障用戶的算法知情權和選擇權。互聯網企業需以顯著方式告知用戶其提供服務的算法基本原理、目的意圖和主要運行機制,并應提供便捷的選項,使用戶能夠便捷地關閉算法推薦服務。嚴格規范個性化推薦、排序精選、檢索過濾等環節,防止利用用戶的消費習慣、交易記錄等數據實施價格歧視(如大數據“殺熟”)或過度索取無關權限,切實保護公民個人信息安全與財產權益。
為確保治理成效,《意見》提出要建立健全算法安全治理體系,包括落實企業主體責任,督促其設立算法安全負責人,開展算法備案與自評估;強化監管部門的協同共治,利用技術手段開展巡查監測與風險評估;暢通社會監督與投訴舉報渠道,鼓勵行業組織制定自律規范,并推動算法倫理研究與社會評議。
此次九部門聯合出手,體現了國家對算法技術“用得好、管得住”的堅定決心。它并非限制技術創新,而是為了引導算法應用向上向善,推動互聯網行業回歸服務用戶、創造價值的本質。通過劃定清晰的紅線,明確行為的邊界,旨在促進算法公平公正、透明可信地發展,最終構建一個算法向上向善、服務規范有序、權益保障有力的互聯網信息服務新格局。這不僅是維護億萬網民切身利益的必要之舉,也是推動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、營造清朗網絡空間的長遠之策。